在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2月8日)
艾世亮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2018年全区文化文物工作会议、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四届一次人大会议和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下面,我代表局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履职责,谋发展,2017年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17年,全市文新广系统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安排部署,以迎庆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为中心,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守好安全生产底线,正确把握宣传舆论导向,认真落实文化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广播影视安全播出、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对外文化交流、全面从严治党等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一年来,全市文新广系统全面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便捷高效、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抓硬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市博物馆(新馆)主体建设完成,旗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新建改造工程部分完成。全市数字图书馆建设不断推进,“超星移动图书馆”建设进一步推广,“彩云服务”平台落户我市,成为全区首家使用的盟市。草原书屋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基本完成,四子王旗民族自治边境旗县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全面启动。全市共新建广播电视户户通1.5万套,建成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机构14处、基层联络点1321处,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8个贫困旗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项目和中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基本完成,市708台、906监测台、察右后旗土牧尔台广播电视发射台等台站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完成,广播和电视综合覆盖率均达到99.24%。总投资7.26亿元的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二是抓软件,公共服务效能和长效机制显著提升。全市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313天,接待到馆读者31万余人次,移动图书馆下载量近18万次;博物馆、纪念馆开放313天,接待参观者约26万人次。各级文化馆、站开展各类展览、培训、文化活动1700余次,参加和观看人数达48万余人次。市群众艺术馆、凉城县文化馆、化德县德包图乡综合文化站和兴和县云慧艺术团在自治区基层文化单位评选中获得荣誉称号。集宁区中心文化广场和四子王旗哈萨尔文化广场被评为“全区十佳文化广场和全区特色文化广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逐步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乌兰察布市全民阅读中长期规划(2016-2025年)》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明确了全民阅读活动的工作重点,为有效开展全市读书活动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抓创新,积极推进优质内容供给。全市文化惠民活动蓬勃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采。全市各级文化部门积极策划迎十九大、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系列活动,成功举办“民族的骄傲——乌兰夫同志光辉的一生”巡展、“草原儿女心向党”——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乌兰察布展、第七届《食色世界·美食从草原飘来》美食摄影展、“翰墨丹青金三角”第二届乌大张书画作品联展等一批活动。各级文化部门立足地方特色,打造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开展了春节元宵节活动、广场舞比赛、戏曲歌咏比赛、书画摄影展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农村牧区公益电影放映巩固发展,全年订购影片68部,全年放映18702场(含科教片2884场),超额完成全年放映任务,公益电影放映工作连续四年全区第一。文化惠民演出持续发展。文化“三下乡”、文化进社区、“百团千场”“草原文艺天天演”系列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深入开展,全市各级积极策划排演迎十九大、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系列文艺演出,成功举办了《草原儿女心向党》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专场文艺演出、乌兰察布市首届冰雪艺术节大型文艺展演、乌兰察布市首届“金雕令”国际草原音乐节、首届乌兰察布发展大会专场文艺演出、“放歌大草原·唱响乌兰察布”原创歌曲优秀作品演唱会等大型文艺晚会。11支乌兰牧骑和3个市直演出团体全年演出1452场,惠及群众85万余人次。
(二)文化艺术创作繁荣发展
一年来,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乌兰牧骑事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庆祝活动,创作了一批优秀文艺作品。推出原创蒙古剧《神舟阿木古郎》、晋剧历史戏《花中君子》、舞剧《我心中的敖包》,小品《市场游击队》,歌曲《小羊羔》《圣山》等一批新创精品剧节目;打磨提升蒙古剧《忠勇察哈尔》、歌剧《寻梦》、大型原创民族音乐剧《拓拔大帝》,复排东路二人台情景剧《圆梦》。民族歌舞《察哈尔祝福》《察哈尔布斯贵》、小戏《圆梦》、小品《市场游击队》、歌曲《小羊羔》《圣山》等一批艺术作品在草原文化艺术节、乌兰牧骑艺术节获奖。二人台情景剧《圆梦》被选为第十三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巡演剧目,列入国家艺术基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市民族艺术剧院二人台艺术团编排的二人台牌子曲《雾山顶》《西江月》入选并参加了“第二届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西江月》还入选2018年央视社区春晚。王永鑫国画作品《祥云》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中国梦·2017艺术草原中国画、油画作品展”(获画展最高奖),国画作品《草原等你来》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壮美内蒙古·靓丽风景线”第十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获画展最高奖)。全市乌兰牧骑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市率先出台《乌兰察布市关于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对乌兰牧骑等艺术团体机构设置、经费投入、人员流动、场地建设、考核奖励予以明确。在自治区乌兰牧骑建立60周年表彰大会上,察右后旗乌兰牧骑被评为“十佳乌兰牧骑”,四子王旗1人被评为“从事乌兰牧骑工作30年以上优秀队员”。
(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效显著
全市文新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进合理适度利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乌兰察布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完成,逐步健全长城“四有”档案,长城保护工作力度空前。乌兰察布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完成,《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完成,共有可移动文物60608件(套),其中358件为上等级文物。化德金界壕保护、察右后旗克里孟古城保护等一批重大项目和文物保护工程正在加紧实施。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对丰镇市部分长城遭受破坏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二是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资源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全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工作完成,共评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6项,其中14项入选。申报自治区级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13项,传统美术类皮艺(集宁皮雕皮画)、内画艺术(蒙派内画鼻烟壶艺术)、传统音乐类阿斯尔、传统技艺类蒙古族毛纺织及擀制技艺(牛羊毛毡擀制技艺)、民俗类蒙古族服饰(察哈尔服饰)5项入选。三是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加大。在法制宣传月、5·18、12·4期间,积极开展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成功举办了全国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系列活动,倡导正确的非遗保护理念,注重非遗的传承性、实践性和活态性。
(四)广播影视监管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全市文新广系统以“2017安全保障年”工作为中心,按照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广播影视安全播出工作,着力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一是优化工作机制流程。召开全市新闻出版广电系统“2017安全保障年”工作部署会和安全工作培训班,为“2017安全保障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圆满完成了“春节”、“两会”、自治区成立70周年、“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大”等广播电视重要播出期的安全保障任务。编制完善全市广电系统《安全播出预案》、《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等应急保障预案8部。组织全市文新广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对市广播电视台、各旗县市文新广局及局属台站进行了安全抽查,并配合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对我市广电系统安全播出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提升了安全保障水品。在全区“安全保障年”表彰活动中,我局荣获突出贡献集体奖,5名同志被评为突出贡献先进个人,二是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全市打击非法境外卫星电视和“黑广播”专项整治行动,与乌兰察布无线电管理处会同公安部门联合破获“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四起,有效净化了广播电视传输环境。三是电影事业发展迅速。全市新建城市数字影院2家,共有城市数字影院16家,正常营业14家,全市数字影院票房收入达2772万元,同比增长15.5%。此外,我局还荣获全国基层广播影视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受到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的表彰。 (五)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监管力度加大
强化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严把营业性演出准入关,严格审核确认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批准文书、节目内容和安全应急预案等事项,对演出现场全程监管,强化安全管理,办结涉外经营性演出审批3件。制定《乌兰察布市文化市场“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建立了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管理机制。2017年全市列入黑名单管理2家,列入红榜8家。“放管服”工作稳步推进,引导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丰富经营业态,改善经营环境,推进娱乐行业、互联网行业转型升级。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市局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科,统一进行行政许可审批。
“扫黄打非”深入推进,“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成效显著。积极开展“清源”“固边”“护苗”“净网”“秋风”专项行动。“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如期开展。完成108家出版物发行企业和58家印刷企业(含5家出版物印刷企业)的审核、年检及上报工作;全市356名从业人员,314名记者通过资格审核。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成功举办“书香乌兰察布·迎庆七十周年”读书活动、第二届全市中小学生“好书伴我行”未成年人读书活动、“我因读书而改变”主题征文活动、“通读一本书,共圆中国梦”阅读比赛等,吸引超过10万人次积极参与。草原书屋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迎新春、送图书进草原书屋”、“猜字谜、谈心得”、“草原书屋读书乐”等形式多样的读书、用书活动。2017年,我局陈志刚同志获得全国农家书屋全面建设十周年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凉城县王晓玲同志获得全国优秀农家书屋管理员荣誉称号,兴和县西官行政村农家书屋被评为全国示范农家书屋。
一年来,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检查5.4万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46万家(次),责令整改84家次,警告450家次,罚款82家次,罚款金额20万余元,责令停业整顿10家次,办结案件496件,销毁各类侵权盗版和非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计算机软件等共计7650件。执法力度较上年有所加大,办案效率有所提高,罚款、停业处理案件同比大幅下降,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整体安全稳定。
(六)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全市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产业联动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制定了《乌兰察布市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收录全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33个。组织文化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以及北京文博会,取得优异成绩。首届乌兰察布奇石玉器展、首届中俄蒙暨乌兰察布美食文化论坛等节会展览成功举办。电影纪录片《蒙古女王》之中兴之母——满都海斯琴已拍摄完成,并在中央电视台9套和腾讯网开播,截至目前,点击率2100万余次。
(七)文化艺术交流取得新突破
积极开展京蒙对口帮扶、蒙晋冀(乌大张)乃至俄蒙等国家文化艺术交流合作,扩大“朋友圈”,提升我市文化艺术水平,打造乌兰察布文化品牌。成功举办了“翰墨丹青金三角”乌大张第二届书画作品联展、“魅力朝阳·亮丽北疆”京蒙书画交流展,与人民政协报《画界》杂志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乌兰察布市美术业务培训班,《神舟阿木古郎》赴北京交流汇报演出,市文新广局与北京市海淀区文联结为“文化共建友好单位”,为今后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与俄蒙建立多领域、深层次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在乌兰察布首届冰雪艺术节和首届国际草原音乐节上,邀请俄罗斯和蒙古国知名演员参加演出。积极策划2017“一带一路”展望未来—中俄蒙与中亚五国绘画作品艺术交流展。察右后旗乌兰牧骑赴巴基斯坦参加2017“欢乐春节”活动,得到巴方嘉宾的高度赞誉,获得了驻拉卡奇总领馆的高度评价和自治区文化厅通报表扬。
(八)文化体制改革卓有成效
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2017年共完成改革任务4项,配套相关文件5个,十八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22项任务基本完成。《乌兰察布市“十三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并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逐步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乌兰察布市民族艺术剧院组建已基本完成。逐步理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乌兰察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乌兰察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与集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构整合,组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改革文件。
(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一年来,我们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升党组织建设水平,固本培元、激浊扬清,激发机关及基层党群活力。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两学一做”相结合,不断深化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基本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学习教育与主题活动相结合。二是不断加强和规范组织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争创“四型十好”星级党组织和争做合格党员,全面落实“全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年”任务。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严格逐项完成“六个专题教育”、“三个专项整治”。机关党委下设14个党支部按时完成换届。三是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执政生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配套规定,不断巩固和扩大“四风”整治成果。
(十)精准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内容,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局机关及系统各单位投入共计33.25万元,其中协调解决农业基础设施、体育健身器材、残疾贫困户轮椅、助听器等折合15.4万元;自筹资金发放节日慰问品、生活必需品折合14.87万元,为米粮局、大东卜子两个行政村建立两个图书阅览室,向贫困户捐赠衣物1000余件。
同志们,一年来,全市文新广系统的干部职工不负重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市文新广事业和产业发展付出了艰辛劳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文新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局党组向在座的领导、同志们,向为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事业作出贡献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年,全系统谋事创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也要看到,仍然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发展的问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市委、政府对文新广工作的厚望和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们的工作永远在路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仍需补齐短板,基层文化单位活力不足,服务管理、利用水平不高;文艺作品真正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精品少;文化艺术人才和广电技术人才严重缺乏;文化遗产保护发掘整理和利用水平有待提高,与文化产业结合不紧密,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和监管体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仍然薄弱;文化产业起步晚、规模小,还没有形成新兴服务业的支柱;文化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特别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和艺术院团改革、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需要大力度的推进等等。面对这些难题,需要我们以百倍的努力,坚韧不拔,凝心聚力,共同推动这些难题的解决。
二、强担当、提效能,着力推进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十届五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以及全市宣传文化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抓主线、补短板、强弱项、重党建,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精品创作能力、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市场监管能力、产业发展能力,对外交流能力,队伍建设能力,在新时代履行新使命新担当、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为建设亮丽北疆风景线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积极推进民族文化强市建设,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党的十九大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全面部署。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全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始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文化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提高政治能力作为重要任务贯穿到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始终,建立政治素质高,业务本领强的专业队伍。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担当作为谋发展,尽责实干促跨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引导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不断巩固拓展“四风”问题整改成果,重点整治我们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三是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强化文化产品内容监管和文化活动导向管理,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牢把握文化工作的正确导向。要强化对传统媒体、出版物及网络平台的管理,高度重视文化传播内容建设,梳理排查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为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持续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发展
继续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贯彻落实好我市已推出的改革政策。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文化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一是深入落实文化发展规划。抓好年度计划执行,推动全市“十三五”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规划落地见效。强化督促检查,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推动文化建设更好地融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格局。抓好项目储备,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库,为事业发展提供保障。二是积极推进已出台的文化体制改革政策。加快理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尽快将改革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好《关于推动国有文艺院团管理机制创新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市民族艺术剧院改革继续深化。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实施总分馆制,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一批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模式。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能。三是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全系统要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工作,推动建立符合地方特点的“购买名录”,并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加快完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深入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力度,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乌兰察布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做好展陈大纲的编制工作,年内开始布展。同时要做好市美术馆展陈大纲的编写和其他准备工作,积极推动乌兰察布市群艺馆、民族艺术剧院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解决市民族艺术剧院“三团一所”和市群艺馆的办公和排练场所问题。推动旗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乌兰牧骑排练演出场所新建和改造升级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单独的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推动文化室(站)、草原书屋等基层站点综合服务建设,打造高标准基层文化阵地。做好全市广电网络公司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固边工程”、“百县万村”、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无线数字化覆盖等各项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广播影视投资项目落地生根,扩大市县两级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完成内蒙古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微波应急通讯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牧区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二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继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总量和质量,在已有活动的基础上,加强自办文化扶持项目。推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基础上,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打造特色服务项目,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建立嘎查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政府购买公益文化岗位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文化”模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构建全市惠民演出节目点播平台,让有资质的国营院团和民营院团平等竞争,建立健全群众评价与需求反馈机制,通过菜单式服务让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参与自治区、市组织的奖项评选活动,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三是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演出、送戏下乡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扩大演出范围,增加演出场次。积极筹备全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开、闭幕式大型文艺活动。举办好乌兰察布市第二届冰雪艺术节、第二届“金雕令”国际草原音乐节、消夏艺术节文艺汇演和乌兰牧骑汇演。
(四)加强艺术创作与生产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们回信精神和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的优秀文艺作品。一是大力发展乌兰牧骑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回信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乌兰牧骑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乌兰察布市关于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大力加强乌兰牧骑艺术创作能力和队伍建设,力争在年内有1-2支乌兰牧骑达到一类标准。要用好用足政策,研究制定乌兰牧骑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把钱花在刀刃上,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二是繁荣艺术创作。积极组织实施艺术精品工程,进一步打磨提升现有的原创精品剧目,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等党和国家重要时间节点,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舞台艺术作品和美术作品。在做好惠民演出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精神食粮的基础上,每支乌兰牧骑和市直三团要各编排打造一台新剧节目。加大对地方戏曲剧种的扶持力度,积极恢复传统戏曲剧目。积极组织优秀作品参加国家、自治区和跨省的专业艺术赛事。
(五)积极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新要求,按照《文物保护法》及地方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积极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严格落实保护责任,进一步加大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巡查力度,健全文物安全防范机制,严密安保措施,严防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行为。积极开展全市文物资源普查工作,做好第八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六批自治区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乌兰察布市长城保护规划》立法进程。完善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建设,积极争取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二是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资源普查力度,深入发掘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完善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管理机制,着力振兴民族传统工艺,增强传承活力。
(六)大力提升广播影视服务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好广播影视设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新闻出版广电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着力提升广播影视服务水平。一是健全安全播出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安全播出和技术维护管理,加强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监督,规范网络视听媒体秩序。加大广播电视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整治违规制播互联网电视节目。加强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管理,继续整治和深入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加大整治力度,提高监管法制化水平,严格内容和质量监管。完善广电监测监管手段,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新业务安全防线,提高广播影视播出质量。二是继续推进电影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促进法》,依法规范电影市场秩序,认真做好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作。健全放映场次登记、人员管理、操作培训等规章制度,落实好农村牧区公益电影放映补贴发放工作。继续巩固城乡电影发展成果,提升各级影院监管和服务水平。举办好全国农村公益电影与技术培训班。三是积极落实各项运维经费。争取建立各级财政对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财政对重点工程建设和农村牧区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建设的支持,将广播电视地面数字发射机运维经费和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七)持续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和新闻出版工作发展
健全政府管理、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企业依法经营的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管理机制,保障全市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一是着力构建现代文化市场管理机制。规范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加强文化市场主体和内容管理,完善文化市场运行体系,严格内容审查和消防、环境等前置条件审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运用市场调节作用,淘汰难以为继和违法经营主体,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文化市场“红黑榜”管理制度,开展文化经营诚信单位评选,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做好“放管服”工作,推进网吧、娱乐场所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评价双提高。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继续开展“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创建平安文化市场,保障北疆文化安全。二是持续推进新闻出版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大目标考核力度。深入实施全民阅读工程,健全组织机构和长效机制,提升活动内涵,推动全民阅读向纵深发展,倡导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实现城乡居民阅读活动的全覆盖。继续实施草原书屋工程,进一步提升草原书屋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图书更新渠道,落实经费保障,积极发挥草原书屋在农村牧区的主阵地作用。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属地管理机制,提高全市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水平,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组织开展全市第二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大练兵大比武。
(八)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扫黄打非”是党在意识形态领域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黄打非”工作做出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李纪恒书记的批示精神和白玉刚部长的讲话精神以及全区“扫黄打非”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政府各位领导批示精神以及2018年“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各地要切实肩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变靠前指挥为亲自指挥,变倡导会议研究为必须研究,凝聚上下左右各方力量,推动我市2018年“扫黄打非”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一是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清源”“护苗”“净网”“秋风”“固边”五大专项行动。深入打击政治性有害出版渗透活动、涉民族、涉宗教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网络淫秽色情低俗信息和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以及“三假”侵权盗版行为,加大网络技术监管力度和版权保护力度,加快实施大数据监管工程,强化网络执法,坚决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二是全力推动“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扫黄打非进基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自治区“扫黄打非”进村入户现场观摩会的规定任务,积极推动“扫黄打非”进基层基础性工作建设任务,力争达到“五有”、“五无”目标要求,为进一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提供基础阵地保障。三是组织开展执法联合专项行动。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联合工商、公安及安监局等有关单位,积极开展以文化内容安全、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安全为核心的“三安行动”,围绕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强化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加大网络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为实现构建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有力保障。
(九)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
逐步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不断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进重大文化产业PPP项目立项入库,推进全市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创产品,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创产品体系,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参加深圳、西安、北京等地文博会,促进文化产业交流和文化贸易合作。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行业协会和政府合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行业展会和行业论坛,增加行业知名度,宣传我市文化产业形象。重点举办好第二届乌兰察布市文化产业博览会,积极争取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和北京文化产业博览会的承办权。加大力度向内挖掘,将特色文化产业与休闲旅游、地区传统文化、传统技艺、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推动特色文化小镇建设。
(十)着力提升文化艺术交流水平
进一步扩大京蒙对口帮扶艺术交流、蒙晋冀(乌大张)文化艺术交流合作规模,建立更加完善的合作机制。积极与北京海淀区文联开展文化共建活动,拓宽交流合作领域,在文化、文艺创作、文物、文化产业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全面把握国家“一带一路”总体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和蒙古国的文化交流合作,开展文艺演出、文化论坛、文化贸易活动,办好2017“一带一路”展望未来—中俄蒙与中亚五国绘画作品艺术交流展和第二届国际草原音乐节,打造中俄蒙文化交流品牌,使我市特有的优秀民族文化走出去。
(十一)加强人才培养与干部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振兴”工程,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和机制,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把忠诚坚定、熟悉业务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和配备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高水平技术人才。要进一步提升艺术教育水平,充分发挥市民族艺术学校教育基地作用,拓宽办学途径,提高办学质量,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艺术人才。完善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和扶持机制,深入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规范“三区人才”专项经费使用,着力培养基层文艺人才和乡土文化人才。
最后,我再强调三点。
一是严守安全红线。春节将近,全市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范。强化监管和防范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反恐等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安保力量和措施。要深刻吸取今年我市“8·19”火灾事故教训,杜绝麻痹思想,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春节前后的安全排查力度,重点排查在建的各类文化设施工程、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文化活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广播电视台站等基础设施。做到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覆盖,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切实堵塞各种安全漏洞,不留死角,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万无一失,确保一方平安。
二是抓好精准扶贫和帮扶工作。精准扶贫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扶贫不仅要扶物质,也要扶精神、扶智力、扶文化,从文化和精神层面上给予贫困地区以帮助。各级文新广部门要将文化扶贫作为重中之重,结合部门特点,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中的“扶志”、“扶智”作用,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共同发展。
三是狠抓贯彻落实。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全系统要瞄准工作目标,围绕工作重点,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在思路、路径、举措上创新,把落到实处作为检验一切工作合格与否的基本标准,把质量和成效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合格与否的根本标准,持之以恒,齐心协力推进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同志们,新时代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文化自信,为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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